关于做好2018年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发布时间:2018-09-30浏览次数:1277

各学院及有关单位:

国庆节假期将至,为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,提高安全意识,明确安全责任,落实安全管理措施。 

二、放假前各学院(单位)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,消除各类安全隐患,采取有效防范措施,特别注意防火、防盗。学院所有实验室钥匙要有备用,统一由专人保管。 

三、节日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,须关闭水源、电源、气源,做好防火、防爆、防盗等安全措施后,锁好门窗。

四、节日期间,确因教学、科研需要,需正常使用的实验室和需连续通电运行的设备,需在学院备案,由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,对相关师生进行安全教育,安排人员定期巡查。 

五、节日期间有学生做实验的实验室,必须有指导教师(或专职实验技术人员)在现场指导;进行危险性实验,须有两人以上同时进行。实验结束后,及时关闭水、电、气和门窗,确保实验室安全。 

六、进入实验室必须穿戴实验服或防护服,按需要佩戴相应的防护设施。使用易挥发试剂,或易产生有毒、有害、刺激性气体或烟雾的化学品,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。

七、重点加强对放射源、危险化学品、压力容器等危险品的安全管理。节日期间暂时不用的应妥善存放,确需使用的需指派专人负责并做好使用、保管记录。重点做好放射源存放点、化学品存储点、气瓶室、废弃试剂存储点、服务器机房、贵重仪器存放地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,安装必要的监控报警设施,加强巡查。特别是放射源存放点应做好物理防范和技术防范措施,并严格做到专人负责及使用登记制度,确保放射源处于安全可控状态。 

八、不能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,不得在实验室留宿,不能在实验室使用电饭煲、电水壶等生活电器。 实验持续过程中必须有人值守,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。

九、各学院(单位)需安排值班人员,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,对重点部位要重点防范。遇有突发事件,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。 

祝各位节日快乐安康!

 

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

2018年9月30日